赊账能增加熟客复购,但“认识久”不等于“还款稳”。额度不能只凭感觉定,建议先按消费规模估算,再用自己能承受的现金占用设上限:

建议赊账额度=月均赊购额 ÷ 30 × 约定账期天数;实际额度取上述结果与可承受欠款上限中的较低值。

公式用于估算客户在一个账期内可能形成的欠款,不是必须给足的授信额。客户有逾期记录、订单波动大或账目常对不上时,应进一步下调,必要时改为现结。

先看消费能力,再定额度

月均赊购额可以按最近3个月实际赊购金额取平均;新客户或刚开始赊账的熟客,先用较小额度试行。消费能力不只看客户买得多不多,也要看购买是否稳定、是否按时结款,以及其经营或收入是否足以覆盖欠款。不了解对方还款情况时,不要把“熟客”当作信用证明。

可承受欠款上限,则看这笔钱收不回来时会不会影响进货、工资、房租等必要支出。经营者不宜把周转资金大比例压在单一客户身上,也不要用尚未收到的货款安排必须按时支付的开支。

示例:某熟客最近3个月月均赊购额为9000元,双方约定14天结一次账。按公式估算,账期内额度为9000÷30×14=4200元。经营者根据现金安排,最多只能承受3000元未收款,那么该客户的赊账上限应设为3000元,而不是4200元。这个结果回答的是“最多允许欠多少”,不是客户每月必须购买多少。

期限要固定,欠款要实时算

期限应与经营者的进货和收款节奏匹配,提前说清按单结、每周结还是固定日期结,并明确从哪一天开始计算。不要只说“过几天结”“月底看情况”。每次交货后及时记账;达到额度上限时,先暂停新增赊账,收到款并核对后再恢复。

日常可用这个口径检查敞口:

当前欠款=已交付未收款金额-已确认到账金额。

把已交付但尚未开出对账单的货也记入欠款,避免因“还没对账”而漏算。客户逾期未付时,不能因为新订单来了就继续加账,否则真实风险会被新货款掩盖。

用一张表完成对账

每笔交易留有日期、金额和凭证,月底或约定结账日与客户逐项核对。经营账本可按以下字段设置:

日期单据号商品或服务应收金额已收金额未收余额约定付款日凭证/备注
6月3日A015商品甲80008006月17日送货单已确认
6月8日A021商品乙5003002006月17日收款300元

每次收款后更新余额,并保存订单、送货确认、转账记录及双方确认的对账结果。表里的“应收金额”记录实际交付对应的欠款;尚未交付的订单不要提前混入应收账款。

逾期后按步骤处理

  1. 到期前提醒:发送本期账单和付款日期,给客户留出核对时间。
  2. 到期日核账:列出单据、已付款和余额,请客户确认差异;有争议的部分单独核查,不要直接与无争议款项混在一起。
  3. 逾期后跟进:尽快询问未付款原因,记录对方承诺的金额和日期,并暂停新增赊账。
  4. 承诺未兑现:再次对账、保留沟通和交易凭证;根据金额和实际情况评估后续处理,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。

每月看一次客户的当前欠款、逾期天数和回款记录。额度、账期和催收情况都写入同一份经营账本,才能及时发现现金被占用,也避免熟客关系变成坏账风险。